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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写这本书时,沙沙就后悔了。为什么要写这种题材啊?

写完“心劫”后不是对自己信誓旦旦,沙沙再不语怪力乱神了?倒不是不喜欢这样的题材——不喜欢怎么会去写?看起别人的书也看得津津有味啊!问题在于,这种故事要写得新(沙沙给自己的无理标准)、写得好(根本没有标准的标准),要死掉多少脑细胞,还没写完,沙沙已放弃所有标准,病恹恹在书中爬不起来,口中喃喃念着:不管什么时空、不管什么身份,回到沙沙身边就好熬了好几个月才爬出来,决定要去吃解药——罢工几天,去看别人的故事。

看别人怎么穿呀穿、飞呀飞、死又没死掉、神力无敌横世当超人

啊,还不能飞,得先解释完这个让沙沙头疼的故事。其实当初想写的概念很简单,真要千山万水穿越时空的话,一个人会是多么寂寞无助啊!为何不能两人一起成行呢?

写着写着,又觉得一个人爱你很好,两个同是一个人、又不全是同一个人的人爱你,不是加倍的好;(看完故事后,就能完全明白这个绕口令了。)再来,如果两个很爱你的同一个人,只要你是你,就算是不同的一个人也爱,这岂不是大小通吃、天地无瑕、钟鼓齐鸣了?(沙沙开始痴笑。)好谁来救救已经写到半疯的沙沙?

总而言之,沙沙是很贪心的,想要的东西非写进自己书里不可,于是扯着发、含着泪、咬着牙、拼了命把所有点子塞进一本书里

因为不确定有续集,所以常常想一本书写两本书的事,这是沙沙的小毛病,也很清楚说明了沙沙真正的命运观——

来生是很美好的想法,但万一没有了呢?那岂不是后悔也来不及了;所以吃要用力吃、活要用力活、想骂人赶快骂。不要说是来生了,连明天都没人敢保证的啊!如果现在这一刻不抓得紧紧的,下一瞬间也许就人事全非了。

结论很简单:爱要及时,爱不要保留,爱要彻底燃烧,爱要勇敢付出。

爱,就狠狠地给他爱!

明白写书的可怕了吗?明白作家终归都是疯子了吗?

只有一个一点也不疯的想法,要跟读者宝宝们分享。

每次沙沙读到一个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,都会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,觉得人生很美好,人们很可爱,天很蓝,世界很温暖。

那是因为爱情是把两个陌生人连在一起,把自己给别人,冒着被原封退还的危险,剖开自己的心让人一览无遗。

世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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