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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路伊维斯旁系的庄园到路伊维斯骑士团,只不过是从一个地狱转移到另一个地狱。

骑士团充满了高贵圣洁的骑士,而他是从阴沟的排泄物里爬出来的蛆虫。

圣洁的骑士将他打得手脚骨折,下不来床,而美其名曰决斗,讥笑他是连训练都不参加的懒猪。

哈法利偶尔也会想起自己这个侄子,看见他的现状后勒令骑士们不许动手脚,也为他带来大夫和伤药。

坦白说,伯父大约已经是这么多人里,最像拉斐尔’亲人’的人。然而,即便如此,侯爵能分给他的爱和时间,也都太少太少了。

若侯爵肯再分出一点点心思到拉斐尔身上,或许就能意识到,崇尚荣光的骑士团能给予拉斐尔的并不是体面的身份,而是武力的霸凌。

侯爵日理万机,连大夫都嫌弃拉斐尔肮脏,离开侯爵监管后,他又是人见人厌的脓疮。

为了不被侯爵怪罪,骑士们有的是法子将拉斐尔打得全身都是暗伤。

他们不想污了自己的手,又怕传染拉斐尔身上的妓女病,总是带着布套在盔甲上。

有拉斐尔的训练队伍里,往往能见到一队人都穿着布套的奇观。他是瘟疫,是晦气,是人人避之不及的鼠蛇虫害。

拉斐尔不知道自己怎么撑下来的,那个时候,只要他想活,就必须不断变强。

他以前觉得自己很能吃苦,就算挨打也不怕。

事实上,确实如此。

他的身体好得很快,也能挨最毒的打。

万幸他有这样的体质,才能在骑士团里活下来。

他后来曾经回到过自己生活的贫民窟。

熟悉的破楼,他住了十一年,已化为了灰烬。

明明只离开短暂的时间,回首再望去,却已经隔了许多世界。

他什么也没能从废墟里找到。

他最卑微、最贫苦、最肮脏的过往已经随着那把大火付之一炬,可是他跪下来,在废墟上痛苦地大哭。

好像失去了自己的一切。

那之后的很长很长的时间里,拉斐尔好像忘记了伤痛,沉默地挨打,变强。

他已无处可去。

他也曾试图改变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,但是在血脉至上的帝国,收效甚微。

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肮脏,一日数次地洗澡,仍然觉得自己臭不可闻,身上爬满了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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